報關知識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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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空運進境物品如何辦理通關手續? |
2016-03-09 10:44:43 瀏覽次數: |
旅客收到航空公司提貨通知后,由本人或代理人想機場海關非貿易專窗體積預錄申請并打印申報單證,申請時須體積下列單證:
- 提貨通知單、運單和物品清單。
- 旅客有效護照及其復印件(代辦提貨的,還應提交旅客本人簽名的委托書,交驗代辦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 旅客入境時經入境地海關蓋章的“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
- 常駐人員處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須提供海關比準進境的”自用物品申請表“
- 若旅客委托非貿易專業報關公司代理報關的,該公司還應提交雙方蓋章的委托書
- 其他應向海關提供的單證或證件。、
海關審核其申報單證,對分運行李進行檢查,對其中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物品征收行郵稅;對其中限制進境物品,在旅客提交有關部門的進口許可證件后放行;對其中夾帶的違禁品不予放行。最后在”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上批注嚴防情況并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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