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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海關不征收滯報金? |
2015-11-16 10:04:58 瀏覽次數: |
下列情況下,海關不征收滯報金:
1、收貨人在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被依法變賣處理,余款按《海關法》第三十條規定上繳國庫的;
2、進口貨物收貨人在申報期限內,根據《海關法》有關規定向海關提供擔保,并在擔保期限內辦理有關進口手續的;
3、進口貨物收貨人申報并經海關依法審核,必須撤銷原電子數據報關單重新申報,因刪單重報所產生滯報的;
4、進口貨物經海關批準直接退運的;
5、進口貨物應征收滯報金金額不滿人民幣5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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