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shu)2010年43號(hao)公告(gao)
(關于調整進(jin)出境個人郵遞物(wu)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
從2010年(nian)9月1日起實行。
大概是說:
個人郵寄進(jin)境(jing)物(wu)品(pin),海關依法征收進(jin)口稅,但應征進(jin)口稅稅額在(zai)人(ren)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yu)以免征。
個人寄(ji)自或寄(ji)往港(gang)、澳、臺地區的物(wu)品(pin),每次(ci)限(xian)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qi)它國(guo)家和(he)地(di)區的物(wu)品,每次限值為(wei)1000元人民(min)幣(bi)。
個人郵寄(ji)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ding)限值的,應辦理退運(yun)手續或者(zhe)按(an)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但是,
郵包內(nei)僅有(you)一件物(wu)品且不可分(fen)割的(de),雖超出規定(ding)限(xian)值,經海(hai)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de),可(ke)以按照(zhao)個人物品規定(ding)辦理通關手續(xu)。
(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
從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由于當時(shi)公告爭議性較大,海關總(zong)署對此還特(te)別(bie)出了政策解(jie)讀(du)
“所以,跟個人攜帶(dai)/郵(you)寄物品(pin)并沒什么關系。”
“攜帶(dai)自用物(wu)品不(bu)超過5000元可(ke)以免稅,這個是真的嘛?”
根(gen)據海關(guan)總(zong)署2010年54號公告(gao)(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yan)放標準有關事宜(yi)),這5000元人民幣需要滿足3個條件,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進(jin)境(jing)居(ju)民旅客攜帶在(zai)境(jing)外獲取(qu)的個(ge)人自用進(jin)境(jing)物(wu)品(pin);
單一品種限(xian)自(zi)用、合理(li)數量。
凡事總有例(li)外(wai)
旅(lv)客15天內進(jin)出(chu)境(jing)大于一次(ci)的話,就沒(mei)有免稅額度了;
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yi)及國家規(gui)定(ding)應(ying)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i)定(ding)辦理。
(煙酒制品可以參考海關(guan)總(zong)署2007年72號(hao)公告)
“那如果超過了5000元人民幣呢?”
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關(guan)于(yu)進(jin)境(jing)旅客(ke)(ke)所(suo)攜行李物品(pin)驗放標準(zhun)有(you)關(guan)事(shi)宜(yi)),進(jin)境(jing)居(ju)民旅客(ke)(ke)攜帶(dai)超(chao)出(chu)5000元人(ren)(ren)民幣的(de)個人(ren)(ren)自(zi)用進(jin)境(jing)物品(pin),經海關(guan)審(shen)核(he)確屬自(zi)用的(de),海關(guan)僅對(dui)超(chao)出(chu)部分的(de)個人(ren)(ren)自(zi)用進(jin)境(jing)物品(pin)征稅(shui),對(dui)不可(ke)分割的(de)單件物品(pin),全額征稅(shui)。
“怎(zen)么理解呢(ni)?”
如果你買了(le)境外二線的(de)化妝品、衣服、包(bao)包(bao)等(單一品種限自用、合(he)理數量),剛好(hao)超過了(le)5000元,那么,你可(ke)以選(xuan)其(qi)中一樣進行征稅(shui)。
如果你只帶了1個某C家的包包,只要它是5000元up的那種,這個包包就要全額征稅。
“那征稅的話,稅率怎(zen)么算呢?”
海關對進境個人物品征稅的主要依據為海關總(zong)署2012年15號公告,郵(you)寄物品(pin)和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pin)均使用該規(gui)定。
“講了也不少了,所以,目前,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沒有出臺 任何所謂的‘新政’,如有任何新的政策變動以海(hai)關(guan)總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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