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ri),發生多起中國游客攜(xie)帶黃金或金飾(shi)品入(ru)境日(ri)本(ben)時因未向海(hai)(hai)關申報或未如實(shi)申報,所攜(xie)物品被海(hai)(hai)關查扣(kou)事件。因海(hai)(hai)關調(diao)查期(qi)間當(dang)事人無法(fa)離開日(ri)本(ben),致使相關游客行程延(yan)誤。
日本海關規定,入境時須如實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攜帶的自用物品中,除煙酒、香水以外,其他物品免稅限額為20萬日元。攜(xie)帶金飾(shi)品(項鏈、手鐲、戒指(zhi)等)入境時,即使超出總價20萬日元的免稅范圍,如海關認定為自用,且仍攜帶出境,履行相應手續后可免稅入出境。但商品及商業樣品不視作自用物品,需按照相應規定繳稅。
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不超(chao)過1kg,但與其他物品合計總價超過20萬日元的免稅限額時,不論重量及純度,均需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并交納相應稅費。如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純度90%以上)超過1kg,除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以外,還需填寫《支付手段等攜帶輸出●輸入申告書》。
中國駐日本使館提醒中國公民,攜(xie)帶黃金入境(jing)時(shi)如實認真填寫(xie)海(hai)關(guan)申報單,以免影響您在日本的行程(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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